谁在为特权阶层的生活买单?

作者:肖容2009-05-1016:57:55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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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的生活,是用别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

这是我对最近一次互联网人肉搜索活动做出的结论。

一、刚刚发生的悲剧

5月7日晚上,有个杭州的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在闹市区飙车,撞飞行人。

现场目击者说,无辜行人在斑马线上被撞飞5米高后,落在肇事汽车前窗玻璃上,又飞出20多米(有说是40多米)。

司机气焰嚣张,下车来还说是行人自己撞上来的。

结果被看不下去的路人打了两个巴掌。

离肇事车不远,围着几辆崭新的豪华车——英菲尼迪、保时捷、法拉利。事发后,几个司机互相调笑,事情闹大后,偷偷溜走。

二、人肉搜索结果

受害人:谭卓。死亡。1984年生,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浙江大学通信学院02级通信工程3班的毕业生。长沙人(农村地区),独子。

肇事车辆牌号:浙a608z0,一辆改装的红色三菱跑车。

该车曾有两次违章记录,其中一次是在限速120的公路上,时速达到210(居然没有吊销驾照)。肇事的三菱跑车上印着两个网站的域名——www.fdschina.com和www.2008speed.com,尾灯处还印着“玩车坊”三个字。(事发后上述网站无法访问)

肇事者:胡斌。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二的学生,杭州江干区人。

车主:陆红英(肇事者母)胡树明(肇事者父),当地富豪。据说父亲是搞服装生意的暴发户,据说身家过亿,母亲是某公司高管。

三、交警的车祸通报会

杭州交警为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肖容看了有关视频后,认为警方的处理方式不当,明显偏袒肇事者。

警方通报说:“根据初步调查,7日晚,肇事者胡斌驾驶三菱跑车从杭州城东开往城西,结伴同行者两人也各自驾驶跑车。20时05分左右,胡斌所驾跑车在西湖区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嘉西区门口时,车头撞上了由南往北过斑马线的路人谭卓,造成其受伤,经浙江省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接受公众提问时,警方的回答明显专业性不足,态度中流露出偏袒,受到网友质疑,现将网友质疑结果转帖过来:

1.遇难者谭卓是不是在斑马线上被撞?肇事车辆是不是越过双黄线的?
 交警答:可能没有压双黄线,是在自己的车道上,因为出事地点没有监控探头,暂时没有办法确认是否在斑马线上,要等待事故现场的鉴定结果。
 (网友疑问:有那么多目击证人,看到谭卓是在斑马线上走。据谭卓同事透露,公司老板在案发现场后确认谭卓当时在斑马线上。)

2.城西车祸事件有没有资料显示肇事车事发时车速?
 交警答:现在在杭州市区道路上没有测速仪,没有办法准确数值,通过旁证(旁边人的证明)和肇事者的口供,当时车速在70公里/小时左右。而文二西路那个时间段的限速是50公里/小时。
 (网友疑问:旁证是谁?谁来证明?肇事者在驾驶的时候没有看仪表盘的数值?为什么周围的目击者说有150码?70公里/小时的车速能把人撞地那么高?)

3.如果是飚车,应该以交通罪起诉还是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呢
 交警答:飙车只是民间的说法,在交通法中没有飙车这样一个概念,事件的调查还需要时间。

4.这车是改装车吗?改装车允许上路吗?
 交警回答:根据肇事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来看,外观变动不大,车轮有很大的改动,至于车辆的内部例如发动机等部件的改动,要请相关部门做鉴定。
 (网友疑问:改装车的排气管、进气歧管是从外观就可以看出来的,这样还不算改装车?包括车辆的变速箱、悬挂系统、制动系统都可以改动的。)

5.他们那么多人是在飙车比赛吗?
 交警回答:根据肇事者的口供当时不是飙车,而是看完电影回家。并没有喝酒(这在事后醉酒驾车测试中得到证明)。驾龄2年。
 (网友疑问:三辆车那么快的速度不是飙车是什么?看的什么电影,哪个电影院哪一场,是不是谎话一查就知道了)

四、事故的影响:

飙车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飙车党经常在夜间高速行驶,巨大噪音严重干扰居民休息。“经常在杭州街头看到呼啸而过的飙车族,当时我就说,他们开的这样快,又是在市区开,很危险的,晚上(汽车引擎)声音很大,害人害己啊”,在媒体对事发现场周围的居民的访谈中,可以看到居民对此现象深恶痛绝。这个现象已经很久,而警方对此一直没有作为。

胡斌飙车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后,有人专门给市长写了公开信,民情激愤。这个新闻已经传遍中国,并通过互联网传播到国外。这个事件的处理不当,会极大的损害当地政府的形象和杭州的城市形象。而当地警方的对外通报会,明显的缺乏专业水准,给人留下偏袒肇事者的印象,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五、或出现的结局:

有人说:我很怀疑这件事情到最后会不了了之。所谓法律,现在看起来只是为了约束穷人而已。
会是这样吗?且看网友为这个事故的结局做的法律分析:

1.如果肇事者家背景够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就无罪,不用负刑事责任。
2.如果是交通肇事罪,那么就是三年以下,说不定还能弄个缓刑,等于没判。
3.如果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致人死亡,那就是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
4.如果是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也是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但是这个难度比较大,难以定罪。
事件接下来如何发展?

六、沉痛悼念谭卓

几年前,苏秀文(据说是黑龙江省某副省长的儿媳妇)开着价值129万的宝马,故意撞死卖葱农妇。原因就是农妇的拖拉机刮了宝马,苏秀文大怒:“信不信我撞死你”“撞死你不就是十万块钱吗”。呼啦一下子,撞倒一大片,农妇当场死亡。两个月后肇事者被宣判两年徒刑,缓刑三年执行。舞照跳,车照开。舆论大哗。

中国类似苏秀文之流的特权阶层不在少数,他(她)们经常做些依仗权势,胡作非为的事情。

据东北网消息,驾车逆向行驶肇事的黑龙江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卜玉玲,大放厥词道“我丈夫是省政法委的,你们敢动我,我就灭了你们”。

此外还有一奇女子叫嚣着“我们家任意拽出一个官都比你们大”的狂妄口气,大骂黑龙江执法人员;另有两醉汉放出“我叔是公安厅的,能扒你们的皮”的豪言,大闹了哈尔滨某派出所。

再有一奇男子在深圳某酒店,将11岁女童拖进洗手间内猥亵未遂。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男子竟叫嚣:“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

而现在,富家公子胡斌飙车撞死无辜的谭卓,再度让这个特权阶层曝光到显示器上。我们看到,作为特殊阶层比平民阶层享有好多特权:可以开豪华车私自改装、在城市的闹市区自由飙车、超速行驶严重违章后居然可以不被吊销驾照……这些浮出水面的、无不违犯法规的行为,却丝毫不受法律制约。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有权,有权更有钱,出了事,有钱保镖,怕啥?大概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胡作非为的事情一再重复上演,使得人们见识到了社会特权阶层的生活方式。

只可惜,这种“自由”的生活方式,是建立在践踏平民阶层权利的基础上。当前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也正是由民众对特权阶层的不满所引发的。特权阶层的存在破坏了社会的整体公正性,从而不断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在民众之间形成了严重的对立情绪。一定程度上,也将成为社会不安定发展的诱因。

仇富,这两个字形象的表达了特权阶层带来的一个负面影响。

特权阶层,是所有腐败产生的总根源。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特权阶层必将进一步影响到决策者、研究者和公共舆论,其经济权、话语权及谈判能力已经成为社会发展进程的重要影响因素。换句话说,特权阶层的存在已经成为关乎当前中国前途命运的重要因素。

总有许多无辜的鲜血和生命,为特权阶层的日益恣睢的生活买单。

或许某一天,你我的生命,也会为那些权贵们的生活买单?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在残酷的现实下,不敢继续想象。

倘若没有互联网,这事或许又轻轻的摆平了。

谨以此文,沉痛悼念谭卓——那位素不相识的十分不幸的同胞。(天马来行空)

本文作者:肖容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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