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禁邓玉娇,巴东公安骑老虎

作者:肖容2009-05-2711:45:47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评
0000

摘要:

打印收藏
选择字号:

邓玉娇为何要被软禁?

5月26日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所谓监视居住,说白了就是软禁。

按照中华上国大法,监视居住是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这里有关键词,“侦查阶段”。。

邓玉娇自卫杀狗官,都10几天了。人证物证都在,公安居然宣布还在侦查阶段,真是有史以来最恶搞的公安笑话。现在由刑拘改为软禁,开始了法定6个月的观察期,一下子就缓兵半年啊。

侦查半年会出什么戏剧性的结果呢?我们按照电影大片的规律,推测一下:

1.邓玉娇背后或许有黑社会撑腰,不然为何胆敢出手这么厉害?

2.邓玉娇或跟死者有宿仇,so,故意杀人。

3.邓玉娇杀人其实是为了抢钱。

4.死者邓贵大是个好干部,当时去洗浴城不过是为了谈工作,属于职务行为。

5.邓贵大跟邓玉娇很熟,当时不过是想开开玩笑,而邓玉娇不识抬举,动了刀子。

6.邓贵大是官方卧底,他说的特殊服务是一种暗语,实际上他已经打入黑社会内部,因公牺牲吧。

半年以后,大概什么情况都会发生啊。邓玉娇软禁期间都能干什么呢?

法律规定,应当遵守以下5个方面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违反上述五项规定之一,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依法予以逮捕。

从今天开始,若是公安不同意,那邓玉娇大概连律师也不能见了。

民意沸腾啊。

眼看着巴东公安一步步的模仿好莱坞警匪片的情节,就要骑上一头猛虎。

本文作者:肖容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xiaorong.blogchina.com/724068.html

00
打印收藏
看这篇文章的人还看了什么
精华推荐
    正在为您准备内容……
精彩图文
正在为您准备内容……

网站定位 历史由来 发展历程 管理团队 联系主编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诚聘精英

Copyright 2001 - 2012 blog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100256    京ICP证050706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19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101-8080